介绍闽林[2006]3号文件

2007-01-18


    2006年12月4日省林业厅、省发改委和省经贸委联合发布文件《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导则》,本文简称《导则》,该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该文件有四章并附《目录》,与纸业有关的主要有如下:
一、 指导思想与发展原则
二、 林产加工业发展指导目录条件
三、 产业政策
四、 监督管理与服务
在《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目录》中主要内容:
第一类 鼓励类
一、6、资源节约型、环保型的各类纸制品和新型纸基复合包装材料;
二、2、废纸、废旧木质材料的回收利用;
二、3、以竹为原料具有附加值的系列产品开发、竹材加工剩余物、废弃物的综合利用;四、1、以进口材为主要原料的林产品加工;
四、2、以进口废纸为主要原料的纸制品生产;
第二类 限制类
一、1、以阔叶木树种为主要原料的林产加工项目(利用进口材除外);
二、5、3.5万吨/年以下的纸浆项目
第三类 淘汰类
二、3、1.7万吨以下的木浆生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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