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别:信息快报 发表于:2018-7-3 17:27:55 共被阅读过 575 次
中国造纸杂志社
根据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,6月15日,海关总署发布今年第57号文件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》,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。
文件要求:原已获得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的企业,属于加工利用型的,应及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直属海关申请换发新证;属于贸易型的,注册登记自动失效。